茲有公司技術部員工王明波在2016年7月26日上午工作中及時發現公司1樓總變電箱因故障起明火,冷靜面對,勇敢使用滅火器撲滅火源,使得事故沒有進一步擴大,造成嚴重損失,很好的保護了公司財產和員工安全。 因此,根據公司《獎懲管理辦法》的規定:對于“為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安全見義勇為者;為防止或挽救事故經濟損失有功者,公司給予獎勵”。現對王明波給予通告表揚,并給予個人800元獎金以資鼓勵,希望公司全體員工以他為榜樣,發揚臨危不懼,挺身而出,勇于奉獻的精神,時刻把安全意識放在首位,在急難險重的緊要關頭,為公司和員工的安全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