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浙江印發《關于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標準技術改造的指導意見》,文件指出,即日起,新建日處理規模1萬噸及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按照新標準規定的排放限值執行;推進現有日處理規模1萬噸及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,到2022年基本實現我省重點環境敏感區域日處理規模1萬噸及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《浙江標準》要求。
文件要求,2018年啟動實施100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,強化化學需氧量、氨氮、總磷、總氮等四項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指標管控,分類、分階段提高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(《浙江標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征求意見稿)具體內容詳見附表)。
相關附件:關于印發《關于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標準技術改造的指導意見》的通知.doc